香港新修订的《保护臭氧层条例》(第403章)中关于氢氟碳化物(HFCs)进出口管制措施,将于2025年12月1日起正式实施,涵盖18种受管制氢氟碳化物。
此次修订旨在落实联合国《关于消耗臭氧层物质的蒙特利尔议定书》的《基加利修正案》,加强对氢氟碳化物的管控,并设定逐步削减其进出口及使用量的目标与时间表,以协同国际社会共同应对气候变化。
环境保护署(环保署)发言人指出:自2025年12月1日起,任何进口受管制氢氟碳化物供本地使用的企业或个人,均须持有有效的进口配额,并就每一批进口货物申领许可证。
发言人进一步说明,香港将依据《基加利修正案》所确定的削减计划,逐步收紧氢氟碳化物的进口配额,目标在2036年前将氢氟碳化物的使用量从基线水平削减85%。为协助业界顺利适应新规,环保署已于早前向相关进出口商、销售商及其他持份者发出通告,详细阐述管制要求与执行细节,并举办多场工作坊讲解申请流程。同时,署方也主动走访氢氟碳化物用户、物流公司及相关商会,确保政策信息传达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