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你们,终于解决了我这桩心事。”日前,在虹口区消保委的协调下,消费者王女士终于拿到了赔偿金,持续了近四个月的消费纠纷告一段落。
王女士在某购物平台上购买了一台冰箱,最近,这台冰箱出现了制冷故障,王女士最初联系了官方售后平台进行维修,首次维修后冰箱恢复了正常,可没过几天故障再次出现。于是王女士又多次联系维修,可结果还是一样,冰箱正常了几天又出现故障,这让王女士烦恼不已。
终于有一天,王女士家中老人突然因病住院,生病原因可能与食用了变质食物有关。王女士怀疑是这台冰箱导致的食物变质。
王女士家人住院后,该冰箱官方售后工作人员联系过她,并表示愿意给予赔偿,但在王女士提出具体赔偿金额后,该工作人员再未与王女士联系。
随后,又有一名维修人员联系王女士,但不仅没有给出赔偿方案,还扬言要和王女士打官司,让王女士去上诉。恶劣的态度让王女士气愤不已,遂投诉至区消保委。
区消保委经核实后了解到,王女士向官方售后平台提出的是维修费10倍赔偿,也就是6000元。
该冰箱品牌销售方表示,此前并不了解王女士的情况,品牌销售方与扬言要“打官司”的维修人员只是合作关系,此前已经解除了与该名维修人员的合作,希望接下来的处理能够得到王女士的谅解。
根据国家三包规定,多次维修仍未修好的电器可以换新,但由于王女士已经购买了其他品牌冰箱不再需要换新,经营者表示可以退回冰箱并赔偿王女士3000元,王女士对该赔偿方案表示认可。
根据《部分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产品在三包(包退、包换、包修)有效期内,修理两次仍未能正常使用的,凭修理者提供的修理记录和证明,由销售者负责为消费者免费调换同型号同规格的产品。根据该《规定》第十三天第一款,产品在三包有效期内,符合换货条件,但销售者因无同型号同规格产品,消费者的不愿调换其他型号、规格产品而要求退货的,销售者应当予以退货。
区消保委提醒消费者,冰箱等家电出现故障时应及时进行维修,在维修时要选择正规的维修企业,事先了解操作流程,在维修人员作业时尽量保证现场监督。同时,要求维修人员提供拆装后责任承诺书,出现问题后及时维权。当维修企业存在推卸责任的行为时,消费者可以向有关部门投诉,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