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江西省推动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设备更新实施方案》。其中提到,按照《重点用能产品设备能效先进水平、节能水平和准入水平(2024年版)》《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通用规范》(GB55015)等要求,统筹推进热泵机组、散热器、冷水机组、家用空调、制冷机房设备及控制系统、外窗(幕墙)、外墙(屋面)保温、建筑照明灯具等更新改造。包括使用年限满15年的热泵机组、冷水机,使用年限满10年的散热器、外窗(幕墙),使用年限满8年的家用空调、建筑照明灯具,传热系数低于建筑节能50%标准要求的外墙(屋面),高能耗、低效率的制冷机房,经节能诊断后具备改造价值和条件的,及其他存在安全隐患且无维修价值的设施设备。探索开展建筑节能专项体检,推动既有建筑通过节能改造达到绿色建筑标准。鼓励既有建筑加装太阳能光伏系统,引导生活热水、炊事等向电气化发展,实现建筑能耗中电力消费比例超过55%。到2025年,完成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面积较2023年增长235万平方米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