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7日上交所官网显示,
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该公司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113,822,687股,拟于上交所主板上市。
永和股份主营业务为氟化学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产业链覆盖萤石资源、氢氟酸、氟碳化学品、含氟高分子材料。主要产品包括氟碳化学品单质(HCFC-22、HFC-152a、HFC-143a、HFC-32、HFC-227ea、HFC-125等)、混合制冷剂(R410A、R404A、R507C等)、含氟高分子材料(FEP、HFP、PTFE等)以及氢氟酸、甲烷氯化物、氯化钙等化工原料。
永和股份具有业内领先的销售能力及客户优势,建立了覆盖全国的销售渠道及经销商体系和覆盖全球10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境外销售渠道。
永和股份自主品牌“冰龙”牌制冷剂在售后市场中的声誉和出货量方面均排名前列。“冰龙”品牌先后获得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授予的“浙江名牌产品”和浙江省商务厅授予的“浙江出口名牌”等荣誉。
含氟高分子材料方面,永和股份FEP产品已实现向富士康、金信诺、万马股份、新亚电子、海能实业等知名企业直接或间接批量供货,在中高端领域逐步替代国际氟化工领先企业的含氟高分子材料产品。公司含氟高分子材料自主品牌“耐氟隆”在含氟高分子材料尤其是FEP领域享有了重要市场地位。
永和股份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73,6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拟用于包头永和新材料有限公司新能源材料产业园项目、补充流动资金。
永和股份表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应国家产业政策和行业发展趋势,符合公司战略发展方向,有利于公司进一步扩大在行业中的竞争优势,巩固自身市场地位,具有良好的市场发展前景和经济效益。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在现有业务及核心技术基础上,结合公司发展规划和行业发展趋势,加大对核心业务领域关键氟化工原料及中游产品的建设,以满足公司不断扩大的氟碳化学品、含氟高分子材料等核心产品生产需求;同时,本次募投项目将前瞻性的布局第四代制冷剂HFO-1234yf等新产品,以应对《基加利修正案》中长期对制冷剂行业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将助力公司打造包头永和氟化工新材料生产基地,在进一步加强自身氟化工基础原料和中游产品稳定供应的同时,积极提前布局下一代新型制冷剂;同时,本次补充流动资金将夯实公司资本实力。
整体来看,本次募集资金将进一步完善公司制冷剂与氟化工全产业链的业务布局,有利于公司占领市场先机、抢占市场高地,提升盈利能力和可持续经营能力,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