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日前出台《关于统筹推进新一轮“菜篮子”工程建设的实施意见》。根据《意见》,到“十二五”末,全省城镇菜地保有量不少于人均20平方米(按城镇消费人口计算),城区蔬菜自给率达40%以上(其中叶类菜自给率达80%以上)、猪肉自给率达到50%以上、蛋品自给率达30%以上,产品质量安全主要指标抽检合格率保持在96%以上。《意见》提出,继续实施集贸市场升级改造,推进“农改超”,改造和新建一批公益性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和菜市场。发展农产品第三方物流,鼓励大型农产品流通企业加快建设配送系统,加强冷链设施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