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市人民政府发布《怀柔区农村地区清洁取暖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
《方案》补贴范围及标准中提到:对全区已享受取暖“煤改电”电价补贴的农村住户,取消阶梯电价,在每年采暖季(本年度11月1日—下年度3月31日)低谷电价时段(20:00至次日8:00),在享受低谷段优惠电价0.3元/度的基础上,由市、区两级财政各补贴0.1元/度,每户用电补贴最高1万度。《方案》加强工作经费保障中提到:“煤改清洁能源”运维管理服务费。2016及以后年度已完成审计的空气源热泵、燃气壁挂炉、蓄能电暖器,按照超过质保期150元/户、其余50元/户的标准核算运维费,由区财政拨付至相关镇乡政府,可统筹用于成立运维管理服务中心、开展巡检巡户、应急队伍组建、档案管理、应急物资储备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