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涉氨制冷企业液氨使用专项治理工作情况的通报》(鲁安办发〔2018〕14号)安排部署,芝罘区安监局近期聘请专家对所属A类涉氨制冷企业进行检查。
在检查中,重点针对企业涉氨制冷系统安全设施和控制措施是否存在部分缺失或失效、企业现场安全管理是否混乱、是否进行人员密集场所应急疏散演练等问题,依法加大检查和处罚力度,督促企业全面整改消除隐患,严密防范事故发生。
下步,芝罘区安监局将涉氨制冷企业纳入常态化监管,通过加强监督执法,推动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积极构建双重预防机制,切实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不断夯实企业安全生产基础,全面提升涉氨制冷行业安全生产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