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期要讨论一个严肃的话题!
臭氧层空洞是全人类正在面临的重大问题之一,其元凶之一就是制冷剂排放。
不过,因为制冷剂价值相对制冷设备来说很小,因此往往被忽视,也很少有人考虑到回收问题。
趋利避害是人的本能:做某件事没利益,就缺少了动力;不承担某种责任,没人指责,也暂时没有法律的约束,就不能自觉回收。
人们对制冷剂回收的态度就是如此。
那么,本期我们就来找一找制冷剂回收背后的驱动力,以及不重视这个问题,会给自身发展带来什么危害?
制冷剂回收不是一个宽泛的命题,而是关于自身安全和利益
环保带来的危害不是人人都能敏锐感知的,那么下面一组新闻,就关于大多人的财产、生命安全。
某公司厂区发生一起安全事故,事故造成11名工人受伤,初步认定该起事故的发生原因是车间的空调制冷剂泄漏引起的爆炸。
此外,还有某些村民跑到废弃的渔船上,结果不小心吸入制冷剂,全部中毒。
试想,如果制冷剂回收能够引起足够重视,做到了足够的规范,那么很多事故是不是就能避免了。
天津澳宏环保材料有限公司总经理王海涛告诉记者,如果不回收制冷剂,制冷剂排放可以根据品种不同对环境造成难以修复的破坏,比如ODS物质对大气臭氧层的破坏、HCFCs和HFCs制冷剂的强温室效应对气候的影响(一吨这类制冷剂的排放相当于几千吨CO2排放)、即使是CH制冷剂也是VOCs。同时制冷剂排放也是对资源的浪费,等于是破坏环境的同时还浪费了钱。制冷剂不回收或者回收不彻底还存在巨大的安全隐患,制冷剂很多是危险化学品,如果泄漏可能会导致安全事故发生。
而制冷剂回收则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消耗臭氧层物质、非CO2温室气体、VOCs),通过再生处理综合利用而提高经济效益。
不要惊掉你的下巴!我国的制冷剂回收量只有600~800吨/年
目前,我们国家的制冷剂回收工作还处于初级阶段,按照日本的管理水平,每年制冷剂回收量约占市场投放量的30%左右。如果我们国家达到这个水平,按照目前每年60万吨制冷剂的市场投放量,应该可以回收18万吨左右。
那么,中国有多大的量呢?天津澳宏环保材料有限公司总经理王海涛告诉记者:“据我了解,目前全国制冷剂年回收量大约在600~800吨左右,的确还处于初级阶段。技术上差距不大,主要是管理问题。”
事实很让人受打击!
为什么中国与发达国家制冷剂回收量差距这么大。王总认为:“主要原因还是法律制度不健全,回收了个人经济利益不大,排放了也没人管。所以目前只是一些自律较强的企业和个人主动回收,还有一些迫于环保部门压力的企业回收,大部分企业积极性不高。”
敲开制冷剂回收大门并不容易,这些资质你具备吗?
市场有空白,也就意味着有很大的机遇。然而制冷剂回收并不是一笔好做的买卖。
据了解,我国目前从事制冷剂回收的企业并不多。国务院573号令《消耗臭氧层物质管理条例》第十九条规定:专门从事消耗臭氧层物质回收、再生利用或者销毁等经营活动的单位,应当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
国内单纯从事制冷剂回收的企业有备案的大约不超过10家,有再生利用备案的企业3家,销毁企业备案的有7~8家(一般是危废处置企业,一般不对外省市开放)。
澳宏具有天津市生态环境局给予的ODS制冷剂回收再生利用的备案、制冷剂回收处理的环评报告、制冷剂的危险化学品储存经营许可证、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操作证、气瓶充装证、气瓶检测证、包含制冷剂回收经营项目的营业执照等。在全国25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开展了制冷剂回收业务。
要是碰到没有资质的企业进行制冷剂回收,那问题就严重了!一是处理过程是否符合安全和环保的要求得不到保障,二是市场上流通的所谓再生制冷剂是否是合法渠道的无法控制和统计。
此外,不同设备、不同类型制冷剂,对回收处理的要求也不同。此外,不同设备、不同类型制冷剂,对回收处理的要求也不同。像澳宏主要回收的是冷库、中央空调、冷链系统拆除前回收,报废空调、冰箱、汽车空调拆除前回收,还有化工厂、钢厂等大型工商制冷系统的检修前回收,还有制冷剂储存容器内的余气回收这四个方面。不同型号的制冷剂需要不同的压力容器回收储存,回收设备基本可以通用,只是可燃制冷剂回收需要防爆设备。
天津澳宏环保材料有限公司总经理王海涛坦言,“回收比较简单,关键是再生利用或者销毁均需要更严格的条件,尤其是再生利用,不仅要在相应环境管理部门备案,还要具有回收处理的环评以及相关制冷剂的危险品储存、充装资质和条件,同时还要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的操作资格和技术手段等。否则风险很大。”
政府搭台,合法企业唱主角,制冷剂回收能创新高吗?
当下,废冰箱及空调器拆解量将持续快速增加,制冷剂相关的管理政策和处理处置技术欠缺,制冷剂的管理问题日益突出。企业想要在这个领域分一杯羹,首先必须要有合法的资质;同时,依托政府的引导,才能抢占先机。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生态环境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市场监管总局、国管局就下发了《绿色高效制冷行动方案》的通知。
通知指出,为贯彻落实今年《政府工作报告》、国务院《“十三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和中法《关于共同维护多边主义、完善全球治理的联合声明》等文件要求,加快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绿色消费,推动高质量发展,积极参与全球环境治理,研究制定了《绿色高效制冷行动方案》,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相关企业认为,政府的支持无疑让将制冷剂回收推到新高度,也促进了制冷剂回收产业的发展,合法、合规的企业必定有所作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