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阳江市权威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4 ? 8 ”液氨泄漏事故
2019年4 月 8 日上午约 9 时 30 分,阳江市权威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发生一起因氨制冷系统氨泵与压差控制器连接管腐蚀老化而爆裂导致的液氨泄漏事故。发生液氨泄漏后,企业组织人员疏散,报警求助,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及时赶赴现场,实行区域人员管制、用火用电管制、进入现场堵漏,经妥善处置,未造成燃爆和人员伤亡。
这是一起因企业设备检查与维护不力、擅自启用未经检验合格特种设备而导致的事故。充分暴露出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制度不健全;主要负责人履职不到位,安全意识淡薄、思想麻痹大意;设备维护管理不到位,未按规定对特种设备进行维护、保养和检验,导致制冷系统设备设施落后残旧、年久失修。
事故警示
以下列举了 2003 年以来我国涉氨制冷企业十起液氨泄漏事故,通过综合分析这十起事故发现,涉氨压力容器压力管道严重锈蚀、阀门焊接处存在埋藏缺陷、管道强度降低及破裂、管帽及封头脱落是导致液氨泄漏并引发重特大事故的主要原因。当前,各地涉氨制冷企业生产开始进入高峰期,生产压力大、设备运转时间长,安全风险增高,各涉氨制冷企业应引以为鉴,高度重视。
第十:新疆乌鲁木齐市伊利食品有限公司液氨“6?9”泄漏事故
2007 年 6 月 9 日 10 点 37 分,新疆鸟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伊利食品有限公司生产车间,氨气管道突然发生爆裂,发生氨气泄漏,造成 1 人死亡、 23 人中毒。
第九:福建省漳州市大正冷冻食品有限公司“7?10”液氨泄漏事故
2012 年 7 月 10 日 14 时 34 分许,福建省漳州市萝城区金峰开发区北斗工业园金星路大正冷冻食品有限公司冷冻车间因液氨管道破裂导致液氨泄漏,造成 1 人死亡、 2 人受伤。
第八:四川省内江市康达肉类食品加工厂“11?25”液氨泄漏事故
2007 年 11 月 25 日下午,四川省内江市中区乐贤镇康达肉类食品加工厂在工厂液氨储存设备与槽罐车转存液氨过程中,传输管突然破裂,发生氨气泄漏,造成 2 人死亡、 1 人受伤、附近 1名居民中毒。
第七:四川省德阳市瑞麟食品有限公司“3?6”液氨泄漏事故
2003 年 3 月 6 日 13 时,四川省德阳市天元开发区瑞麟食品有限公司制冷车间阀门因年久失修、腐蚀老化,被氨气冲开而发生氨气大泄漏,造成 2 人死亡、 2 人受伤。
第六:河北省保定市大洋冷饮厂液氨“7?11”泄漏事故
2003 年 7 月 11 日 22 时 30 分,河北省保定市新市区大洋冷饮厂因制冷管道与阀门联接处爆裂发生液氨泄漏事故,造成 3 人死亡、 1 人受伤。
第五:河北省张家口市佳绿农产品公司“8?28”液氨泄漏事故
2011 年 8 月 28 日 22 时 15 分,河北省张家口市万全县佳绿农产品公司液氨制冷管道发生爆裂,致使液氨泄漏,造成 4 人死亡、4 人受伤。
第四:四川省眉山市金凤食品厂生猪屠宰场液氨“4?21”泄漏事故
2013 年 4 月 21 日 20 时 05 分,四川省眉山市仁寿县凤陵乡金凤食品厂生猪屠宰场冻库液氨管道封头脱落发生液氨泄漏,事故造成 4 人死亡、 22 人急性氨中毒。
第三:山东省威海市乳山合和食品有限公司“11?28”氨泄漏事故
2013 年 11 月 28 日 17 时 13 分,山东省威海市乳山合和食品有限公司生产厂房内液氨管路系统管帽脱落而导致液氨泄漏,造成 7 人死亡、 1 人危重、 3 人重伤、 2 人轻伤。
第二:上海翁牌冷藏实业有限公司“ 8?31 ”重大氨泄漏事故
2013 年 8 月 31 日 10 时 50 分许,宝山城市工业园区内(丰翔路 1258 号)的上海翁牌冷藏实业有限公司发生氨泄漏事故,造成15 人死亡、 7 人重伤、 18 人轻伤,直接经济损失约 2510 万元。
事故直接原因:氨压缩机房操作工潘泽旭在氨调节站进行热氨融霜作业时,严重违规采用热氨融霜方式,导致发生液锤现象,压力瞬间升高,致使存有严重焊接缺陷的单冻机回气集管管帽脱落,造成氨泄漏。
第一:吉林省长春市宝源丰禽业有限公司“ 6?3 ”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
2013 年 6 月 3 日 6 时 10 分许,位于吉林省长春市德惠市的吉林宝源丰禽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源丰公司)主厂房发生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造成 121 人死亡、 76 人受伤, 17234 平方米主厂房及生产设备损毁,直接经济损失 1. 82 亿元。
事故直接原因:宝源丰公司主厂房一号车间女更衣室西面和二号车间配电室的电气线路短路,引燃周围可燃物。火势逐步蔓延到涉氨制冷设备和输送管道区域,燃烧产生的高温导致氨设备和氨管道产生物理爆炸,导致大量氨气泄漏,加剧了燃烧,最后导致爆炸。
液氨
液氨又称为无水氨,是一种无色液体,有强烈刺激性气味,是纯净物。氨作为一种重要的化工原料,为运输及储存便利,通常将气态的氨气通过加压或冷却得到液态氨。液氨多储于耐压钢瓶或钢槽中,且不能与乙醛、丙烯醛、硼等物质共存。和氨水相比较,液氨的危险性要大许多。液氨在工业上应用广泛,具有腐蚀性且容易挥发,所以其化学事故发生率很高。
接触途径及中毒症状
1、吸入
吸入是接触的主要途径。氨的刺激性是可靠的有害浓度报警信号。但由于嗅觉疲劳,长期接触后对低浓度的氨会难以察觉。
(1)轻度吸入氨中毒表现有鼻炎、咽炎、气管炎、支气管炎。患者有咽灼痛、咳嗽、咳痰或咯血、胸闷和胸骨后疼痛等。
(2)急性吸入氨中毒的发生多由意外事故如管道破裂、阀门爆裂等造成。急性氨中毒主要表现为呼吸道粘膜刺激和灼伤。其症状根据氨的浓度、吸入时间以及个人感受性等而轻重不同。
(3)严重吸入中毒可出现喉头水肿、声门狭窄以及呼吸道粘膜脱落,可造成气管阻塞,引起窒息。吸入高浓度可直接影响肺毛细血管通透性而引起肺水肿。
2、皮肤和眼睛接触
低浓度的氨对眼和潮湿的皮肤能迅速产生刺激作用。潮湿的皮肤或眼睛接触高浓度的氨气能引起严重的化学烧伤。
皮肤接触可引起严重疼痛和烧伤,并能发生咖啡样着色。被腐蚀部位呈胶状并发软,可发生深度组织破坏。
高浓度蒸气对眼睛有强刺激性,可引起疼痛和烧伤,导致明显的炎症并可能发生水肿、上皮组织破坏、角膜混浊和虹膜发炎。轻度病例一般会缓解,严重病例可能会长期持续,并发生持续性水肿、疤痕、永久性混浊、眼睛膨出、白内障、眼睑和眼球粘连及失明等并发症。多次或持续接触氨会导致结膜炎。
急救措施
1、清除污染
如果患者只是单纯接触氨气,并且没有皮肤和眼的刺激症状,则不需要清除污染。假如接触的是液氨,并且衣服已被污染,应将衣服脱下并放入双层塑料袋内。
如果眼睛接触或眼睛有刺激感,应用大量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20分钟以上。如在冲洗时发生眼睑痉挛,应慢慢滴入1~2滴0.4%奥布卡因,继续充分冲洗。如患者戴有隐形眼镜,又容易取下并且不会损伤眼睛的话,应取下隐形眼镜。
应对接触的皮肤和头发用大量清水冲洗15分钟以上。冲洗皮肤和头发时要注意保护眼睛。
2、病人复苏
应立即将患者转移出污染区,对病人进行复苏三步法(气道、呼吸、循环):
气道:保证气道不被舌头或异物阻塞。
呼吸:检查病人是否呼吸,如无呼吸可用袖珍面罩等提供通气。
循环:检查脉搏,如没有脉搏应施行心肺复苏。
泄漏处置
1、少量泄漏
·撤退区域内所有人员。
·防止吸入蒸气,防止接触液体或气体。
·处置人员应使用呼吸器。
·禁止进入氨气可能汇集的局限空间,并加强通风。
·只能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堵漏。
·泄漏的容器应转移到安全地带,并且仅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才能打开阀门泄压。
·可用砂土、蛭石等惰性吸收材料收集和吸附泄漏物。
·泄漏物应放在贴有相应标签的密闭容器中,以便废弃处理。
2、大量泄漏
疏散场所内所有未防护人员,并向上风向转移。泄漏处置人员应穿全身防护服,戴呼吸设备。消除附近火源。
向当地政府和“119”及当地环保部门、公安交警、安监部门报警,报警内容应包括:事故单位;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化学品名称和泄漏量、危险程度;有无人员伤亡以及报警人姓名、电话。
禁止接触或跨越泄漏的液氨,防止泄漏物进入阴沟和排水道,增强通风。场所内禁止吸烟和明火。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要堵漏或翻转泄漏的容器以避免液氨漏出。要喷雾状水,以抑制蒸气或改变蒸气云的流向,但禁止用水直接冲击泄漏的液氨或泄漏源。防止泄漏物进入水体、下水道、地下室或密闭性空间。禁止进入氨气可能汇集的受限空间。清洗以后,在储存和再使用前要将所有的保护性服装和设备洗消。
燃烧爆炸处置
1、燃烧爆炸特性
常温下氨是一种可燃气体,但较难点燃。爆炸极限为16%~25%,最易引燃浓度为17%。产生最大爆炸压力时的浓度为22.5%。
2火灾处理措施
在贮存及运输使用过程中,如发生火灾应采取以下措施:
(1)报警:迅速向当地119消防、政府报警。报警内容应包括:事故单位;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化学品名称、危险程度;有无人员伤亡以及报警人姓名、电话。
(2)隔离、疏散、转移遇险人员到安全区域,建立500米左右警戒区,并在通往事故现场的主要干道上实行交通管制,除消防及应急处理人员外,其他人员禁止进入警戒区,并迅速撤离无关人员。
(3)消防人员进入火场前,应穿着防化服,佩戴正压式呼吸器。氨气易穿透衣物,且易溶于水,消防人员要注意对人体排汗量大的部位,如生殖器官、腋下、肛门等部位的防护。
(4)小火灾时用干粉或CO2灭火器,大火灾时用水幕、雾状水或常规泡沫。
(5)储罐火灾时,尽可能远距离灭火或使用遥控水枪或水炮扑救。
(6)切勿直接对泄漏口或安全阀门喷水,防止产生冻结。
(7)安全阀发出声响或变色时应尽快撤离,切勿在储罐两端停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