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6日,厦门市建设局等7部门发布《关于深入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的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的通知。《方案》指出,提升建筑能效水平。严格落实国家和地方建筑节能标准,逐步提升建筑能效水平。加快推行建筑用能电气化和低碳化,逐步开展建筑能耗限额管理。完善城市建筑用水、用电、用气等数据共享机制,提升建筑能耗监测能力。推进公共建筑围护结构、空调、照明、电梯等设施设备节能改造;结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根据实际情况因地制宜推进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推动区域建筑能效提升,推广合同能源管理、合同节水管理服务模式,提升能源资源利用效率,降低建筑运行能耗、水耗。大力推广太阳能光伏光热、地源热泵、高效空气源热泵等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积极推进整县(区)屋顶分布式光伏试点,鼓励智能光伏与绿色建筑融合创新发展。探索超低能耗、近零能耗建筑、零碳建筑的应用,鼓励建设“光储直柔”建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