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月21日,有投资者向巨化股份提问, 对于电商平台上销售假制冷剂的商家,贵公司采取法律诉讼的流程和成本如何?是否会联合其他上市公司共同打击假货,以降低维权成本?巨化回答表示,在生态环境部等有关部门的指导下,我国HFCs头部企业(排序不分先后)浙江衢化氟化学有限公司、
中化蓝天集团有限公司、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山东东岳绿冷科技有限公司、淄博飞源化工有限公司、乳源东阳光氟有限公司、
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泰兴梅兰新材料有限公司等企业共同出资建立了查处和打击非法生产和销售HFCs专项基金,用于收集非法生产HFCs及CFC-11、CFC-12有关企业的运行证据,委托第三方打非公司、律师和执法部门开展打非相关工作的费用列支。